表5.2.4 分部(分項)工程安全技術交底表
單位名稱:常州第一建筑集團有限公司 編號: 交底日期: 年 月 日
工程名稱:百馨西苑五期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四標段 分部(分項)工程: 工種:電工 | |
一、施工安全基本要求 1.班前檢查工作周圍環境“三查、三交”; 2.班中檢查違章及隱患; 3.班后檢查工完、料盡、場地清; 4.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措施; 5.自覺維護現場安全設施; 6.嚴格執行安全紀律和規定; 7.非特殊工種人員不準操作特種作業; 8.工種中做到“三不傷害”,時時注意不安全行為; 9.生產進度必須服從安全; 10.實行安全監護制度,推行安全設施標準化。 二、安全技術交底要求 1.本交底書由項目技術負責人、安全員配合交底; 2.安全技術交底針對性要強、要全面; 3.隊長、班(組)長(兼職安全員)均為接受交底人,接受交底后簽字; 4.本表一式三份,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各持一份備查,一份歸檔備查。 | 本分部(項)工程特點: |
針對性安全技術交底內容: 1. 電工作業,必須按規定穿、戴防護用品。電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、考試合格,取得“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”,才能獨立作業。嚴禁在施工現場和庫房、禁火區吸煙。 2. 所有絕緣、檢驗工具,應妥善保管,嚴禁他用,并應定期檢查,校驗。 3. 施工用動力干線應采用“三相五線”制。工作零線與保護地線要區別開,不得混接和混用。 4. 在拉設臨時電源時,電線均應架空,檔距應在30mm~35mm之間,跨過主干道,離地高度不小于4米,兩桿之間單線不得有兩個接頭。不得亂拖亂拉,車輾物壓。 5. 所有移動電具,都應在漏電開關保護之中,電線無破損,插頭插座應完整,禁止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內。無插頭或插座時電工應給予配合,及時接上插頭或插座。 6. 現場配電箱不應破損,箱底離地面1.4米,進出線排列有序,接線標準,做到“一機一閘一保險”,閘刀防護罩齊全。所有配電箱應編號,有防觸電標志。 7. 開關箱必須設在安全地點,道路暢通,箱內開關位置寬敞無阻礙,不得用閘刀直接啟動設備。開關箱的金屬外殼,必須執行保護接地。 8. 線路上禁止帶負荷接電或斷電,并禁止帶電操作。 9. 線路不準架設在腳手架和樹上,進入室內穿越腳手架的電線,應設置橫桓絕緣。施工現場的線路架設,不可采用裸導線和花線。 10. 現場配電間應符合電氣安裝安全技術規定,應通風、干燥、整潔,應能防止鼠、蛇等危害。門應外開,無人要上鎖,由專職電工值班管理。 11. 現場用電應按設備容量和方位,設置總配電屏(板)再設分支路供電,各分支線路上均應選擇安裝漏電保護器。 12. 施工現場設備的工作接地和保護接地電阻值,不大于4歐姆,防雷接地電阻不大于10歐姆。 13. 各類電動工具,要管好,用好,經常清洗、注油,嚴禁機械帶“病”運轉,保護罩應完整無缺。 14. 電氣設備所用保險絲的額定電流應與其負荷容量相適應。禁止用其他金屬代替保險絲。 15. 電氣開關跳閘和保險熔絲燒斷時,應查明原因,排除故障后,再送電,不準強行送電。 16. 施工現場夜間臨時照明電線及燈具,高度應不低于2.5米。易燃易爆場所,應用防爆燈具。 17. 照明開關、燈具、插座等,應標準接電,火線、零線、地線須分清。 18. 凡用電設備,在停工和修理時,須拉閘斷電,必要時應有專人監護。 19. 遇有人觸電,要立即切斷電源,采用人工呼吸法急救,嚴禁打強心針。 20. 遇電氣著火,應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,可用干粉、二氧化碳、1211滅火器滅火。電源未切斷時,不可用水性滅火器補救。 | |
交底人: 專職安全員: 班組長: |
注:交底人應為項目技術負責人